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及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负责统一组织对全市财税法规、政策和资金、账户等财政财务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和重要财政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监督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税收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地方税源调查工作及税款退付的审查工作,在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的建议;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