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管理、整合运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筹集融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
(2)负责全市技术改造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多渠道融通资金,为工商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提供支持。
(3)负责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置换重组利用,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负责对投资形成的可变现产权、股权进行市场化运作,促其合理流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最大化;履行公益性企业出资人的职责;负责对公、检、法等行政执法机关上缴的罚没财物和无主物进行登记管理,组织评估拍卖。